高勇靖,2018級體育教育學生,學號:1833010087。該生于2022年4月18日申請休學,複學時間應爲2023年2月開學兩周內。但該生至今未到校辦理複學手續。
楊雲娟,2022級學前教育學生,學號:2235030049。該生于2023年11月06日申請休學,複學時間應爲2024年9月開學兩周內。但該生至今未到校辦理複學手續。
應馨怡,2023級學前教育(專升本)學生,學號:2335030134。該生于2024年5月28日申請休學,複學時間應爲2025年3月開學兩周內。但該生至今未到校辦理複學手續。
根據《台州學院學生學籍治理實施細則》第四十八條第 (二) 款规,学生有下列情形可以予以退学处置惩罚: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开学两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及格的。高勇靖、楊雲娟、應馨怡三位同學已達到退學條件,學院擬予以退學處理,現對此進行通告。
如對通告內容有異議,請于2025年9月19日前以書面、署名形式向學院反饋。
教師教育(體育)學院
2025年9月12日
文:王晟/圖:王晟/審核:張夫偉、任翔宇/責任編輯:陳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