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保障儀器設備宁静運行和保持良好的事情狀態,特制訂本規程。
一、凡屬首次購入的儀器設備,使用前,務必詳細閱讀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切實掌握其結構原理、性能指標、操作法式、維護保養及有關注意事項。根據儀器設備運行须要的環境條件(含樣品條件)、啓動及事情法式要求,制訂操作規程,建设設備使用記錄簿。儀器運行中必須的宁静設施及環境條件不具備時,不得投入運行使用。
二、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必須指定專(兼)職技術負責人,按學校有關規定負責制訂出所管設備的宁静及操作規程,並負責日常使用、維護等治理事情。初次操作的人員上機使用前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及格後才气上機操作,未經培訓人員禁绝擅動設備。儀器運行過程中,有關人員不得離崗,並按規定隨時或定時觀察儀器設備各種參數變化。
三、儀器設備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設備間之聯結及外接線(件)是否正確、正常,用電儀器應核查電源插頭是否正確插接,電壓、頻率、指示儀表是否切合儀器使用要求,檢查設備是否處于正常狀態。指導教師、實驗技術人員應負責對參加實驗(實習)的學生或其他人員進行系統地講解,並指導使用儀器設備的正確操作要领、法式以及注意事項。
四、實驗過程中如遇水、電、氣源故障或中斷,應立即關閉影響儀器設備宁静的有關開關,並實施宁静保護措施。
五、使用中若遇故障,應停止使用並立即報告儀器治理人,及時做好故障情況記錄,除接纳须要宁静措施外,非專業人員禁止擅自拆卸。
六、事情完畢,應及時關閉水、電、氣源,另有規定除外。按規定及時做好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大型精密儀器每次使用完畢,使用人都須及時把日期、使用情況、使用時數、儀器運行狀況等按規定記入儀器使用登記簿,作爲大精設備使用效益評估的原始依據。
七、使用結束後,使用人應及時恢複儀器至待用的正常狀態並做好儀器設備及所在場所的清潔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