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的
爲進一步加強社團治理,建设科學的社團治理體系,依據《台州學院學生治理規定》,結合教師教育學院(體育學院)實際情況,發揮社團負責人的帶頭作用。現針對社團的活動及發展狀況,對各社團負責人進行考核,以下是對各社團負責人的考核依據。
二、考評周期
考核周期爲一學年。最終考核結果將作爲評定優秀學生幹部的依據。
三、考核對象
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各學生社團卖力人。
四、考核等級及人數比例
考核分爲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優秀:考核結果爲前15%;
良好:考核結果爲前16%—前35%;
及格:基本履行事情,無重大錯誤;
不及格:社團負責人如出現以下情況,將被評爲不及格社團負責人,並免除其職務:
(1)自己參加或組織社員參加違法犯罪事件;
(2)受校紀、黨(團)紀警告以上處分;
(3)多次無故不完身分配的事情任務,態度消極或阻抗社團部治理;
(4)學習成績差,出現學情預警等不適合擔任負責人職務的情況;
(5)其他不適宜擔任社團負責人的情況等。
五、考核細則及說明
第一条 社团优秀学生干部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二)遵守宪法和执法,遵守学校章程和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在社團治理期間,表現優異,具有一定決策力和執行力。
第二條具體考核細則:
1.會議及活動出勤情況(25分)
全勤爲滿分25分,缺席重大會議或大型活動一次扣3分,缺席日常活
動一次扣1分,扣完爲止。
2.社團活動開展及反饋情況(30分)
准時完整上交相關活動质料(如活動策劃,日常事情總結表,日常事情計劃表,日常活動記錄情況等)滿分30分,缺少部门质料一次扣2分,遲交一次扣1分,未上交一次扣5分,扣完爲止。
3.社團賬目治理情況(15分)
(1)社團賬目治理清晰,富有條理,無任何虛報作假行爲滿分15分;
(2)社團賬目條例較爲清晰,較少瑕疵,無虛報作假行爲12分;
(3)有相應社團賬目,但條例混亂,無虛報作假行爲8分;
(4)經查證存在虛報作假行爲或社團內無相應賬目,治理極其混亂爲0分
4.指導教師評價(10分)
指導教師依據社團負責人平時事情情況和能力對社團負責人進行打分,滿分10分,可視情況酌情減分,學年末由社團部進行彙總。
5.所屬社團最終考核結果(10分)
社團評爲優秀加10分,社團評爲良好加5分,社團評爲及格加0分,社團不及格則扣-20分。
6.社團配合情況(10分+額外加分)
(1)活動開展前及時通知社團部成員滿分5分,經社團部核實已有活動未通知情況一次扣2分,扣完爲止;
(2)活動開展時積極配合社團部監察人員事情及調查滿分5分,出現不配合情況,酌情扣分,輕度扣3分,嚴重則扣5分;
(3)對社團部意見和建議(本項爲額外加分項,經社團部采納,一條建議可增加2分);
(4)社團部成員向負責人提建議或反映問題,負責人認真對待,如的確可取,聽取意見並及時作出改善。(本項爲額外加分項,由社團部內部評定,視情況而定加1-3分)
7.代表所屬社團參加校內重大會議或對外比賽取得獎項(額外加分)
(1)負責人代表所屬社團參加院級以上重大會議(非強制性),且達成正面積極目的,宣揚學院社團風彩的,一次可加3分。
(2)個人代表所屬社團對外比賽獲獎,可依據下方條例進行加分:
院級比賽:一等獎加1.5分,二等獎加1分,三等獎加0.5分;
校級比賽: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
市級比賽:一等獎加5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
省級比賽:一等獎加8分,二等獎加5分,三等獎加3分;
國家級比賽:一等獎加10分,二等獎加8分,三等獎加5分。